⑴儀表必須垂直:安裝時應使用17mm扳手旋緊,不應強扭表殼;運輸時應避免碰撞。
⑵儀表使用宜在周圍環(huán)境溫度為-25~55℃。
⑶使用工作環(huán)境振動頻率<25HZ,振幅不大于1mm.
⑷使用中因環(huán)境溫度過高,儀表指示值不回零位或出現示值超差,可將表殼上部密封橡膠塞剪開,使儀表內腔與大氣相通即可。
⑸儀表使用范圍,應在上限的1/3~2/3之間。
⑹在測量腐蝕性介質、可能結晶的介質、粘度較大的介質應加隔離裝置。
⑺儀表應經常進行檢定(至少每三個月一次),如發(fā)現故障應及時修理。
⑻儀表自出廠之日起,半年內若在正常保管使用條件下發(fā)現因制造質量不良失效或損壞時,由本公司負責修理或調換。
⑼需用測量腐蝕性介質的儀表,在訂貨時應注明要求條件。